发布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 公共专业 - 方钉文库 - 工程标准规范下载 - 工程师必备网站

文档

1946

关注

0

好评

0
PDF 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封面图 - 公共专业文档

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阅读 567 下载 0 大小 1.68M 总页数 0 2024-09-23 分享
价格:¥ 2.00
下载文档
/ 0
全屏查看
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文档加载中
还有 0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ICs77.140.60H44方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GB8918-2006代替GB/T8918一1996相应部分方万方万重要用途钢丝绳Steel wire ropes for important purposes方方(ISO 3154:1988,Stranded wire ropes for minehoistingTechnical delivery requirements,MOD)库方丁2006-03-01发布2006-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8918-本标准修改采用IS03154:1988《矿井提升用钢丝绳交货技术条件》,在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需要,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C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中,5、6.1、6.2.1、6.2.2、6.2.3,6.2.4、6.2.6、6.2.8、6.3、6.5、7.1.1、7.1.4、7.1.6,7.1.7、7.2、7.3、7.4、7.5、8、9等章节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c)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本标准代替GB/T8918一1996《钢丝绳》相应部分本标准与GB/T8918-1996相比,技术内容主要变化如下钢丝绳的结构,删除了6×19(b)类、6×37(b)类、18×19、6×24类,增加了35W×7类,并将18×19W、18×19S从18×7类中分出,单列一类:取消了验收方法中的方法2(测定锅丝豉断拉力总和);钢丝公称直径的下限提高到0.6mm:将某些品种结构钢丝绳直径范围的下限适当提高;钢丝绳直径允许偏差上限缩小了1%:不圆度的计算方法有所改变,并将带纤维股芯和异形般钢丝绳的不圆度允许值由6%降拆股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光面和B级偾锌钢丝下限取消了1470MP阳级,上限提高了一个公称抗拉强度级至1960MPa级;AB级镀锌钢丝下限取消了1470MPa级,上限提高了一个公称抗拉强度级至1870MPa级;A级镀锌钢丝下限取消了1370、1470MPa级,上限提高了两个公称抗拉强度级至1870MPa级:增加了拆股钢丝强度允差考核;拆股钢丝抗拉强度下限为钢丝公称抗拉强度;1670MPa、1870MPa公称抗拉强度级拆股钢丝的扭转和反复弯曲次数,采用相邻较高公称抗拉强度级(即1770MPa、1960MPa)的扭转和反复弯曲次数;取消了拆股钢丝抗拉强度、扭转和反复弯曲允许低值钢丝根数的规定和表格,改用“合格条件”镀锌层重量提高了约5%:对少数类别的钢丝绳的重量系数和最小破断拉力系数进行了调整:合格条件加严了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GB8918一2006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鞍钢集团钢绳厂、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江苏神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英、邢永晟、房义萍、杨红英、张平萍、胡美燕、黄建明、王玲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8918一1988;GB/T8918一1996。方订方方方方订
文档评分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0
发表评论
加载中
Copyright © 2001-2019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5  沪ICP备20210081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