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煤矿防爆检查工考核题库含参考答案-15 - 公共专业 - 方钉文库 - 工程标准规范下载 - 工程师必备网站

文档

7833

关注

0

好评

0
DOCX 煤矿防爆检查工考核题库含参考答案-15封面图 - 公共专业文档

煤矿防爆检查工考核题库含参考答案-15

阅读 589 下载 0 大小 36.39K 总页数 0 2025-07-01 分享
价格:¥ 7.00
下载文档
/ 0
全屏查看
煤矿防爆检查工考核题库含参考答案-15
文档加载中
还有 0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防爆检查工考核题库判断题1、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2、煤利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3、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无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的命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5、在井下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制定措施以防人身触电等事故发生。6、为使密封圈有一定的通用性,以适合不同公称直径的电缆,允许在密封圈上切同心槽。()7、井下电话线可利用大地作回路。(8、GB3836标准中的防爆技术参数是针对瓦斯的,和煤尘无关。9、矿用电气设备的本质安全电路一般不允许利用地线作为回路。(10、为了防止设备电源或电池和电池组之间连接极性接反使该防爆型式失效,可以使用一只二极管。(11、用于连接外部本质安全电路的插头和插座与连接非本质安全电路的插头和插座应是分开的,能够互换。文万文12、采用胶粘或密封材料时,其设计的外壳强度应取决于胶粘材料或密封材料的粘接强度。()13、双重绝缘、加强绝缘或金属外壳上安装金属导管系统的电气设备也需要设置内接地和外接地连接件。14、接合面宽度是指从隔爆外壳内部通过接合面到隔爆外壳外部的最短通路长度,该定义同样适用于螺纹接合面。15、插接装置用特殊紧固件连接在一起,并增设严禁带电断开的警告牌,可不用机械、电气或其它方法联锁。(16、插接装置的插头应接在电源侧。()17、有熔断器的外壳应设联锁装置,仅在电源断开时才能安装或更换内部元件,并且在外壳可靠关合后熔断器方能带电。、18、电机轴伸出端驱动的外风扇应有风扇罩保护,风扇罩不视为该电气设备的外壳。()19、电气连接不一定有导线连接。20、Ex电缆引入装置,是可作为一种设备单独试验并取证,在和设备外壳一起安装时,不需再发证书。21、Ex元件是可单独使用并具有符号U,在和设备外壳一起安装时,不需再发证书。()22、对保证防爆型式或用于防止触及裸露带电零件所必需的坚固件,只允许用工具才能松开或拆除。()23、含轻金属的外壳用的坚固螺钉允许用轻金属或塑料制成,只要坚固材料适用于外壳材料即可。24矿用电气塑料外壳应具有阻燃性能25、可以直接在非金属外壳上制作紧固用螺纹。26、隔离开关不允许在额定负载时操作。27、外接地连接件的尺寸应大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28、矿用电气设备的玻璃透明件应用尼龙头作冲击试验。29、只有当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才称为电缆破口。30、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且长度达20mm以上,称为电缆破口。()31、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且沿电缆围长1/3以上,称为电缆破口。心()32、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严禁引出动力线。33、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34、井下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35、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均为羊尾巴。36、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2m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37、电缆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均称之为电缆不合格接头。38、电缆不合格接头是电气安全的隐患点,但不应视为失爆。39、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疏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称为鸡爪子
文档评分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0
发表评论
加载中
Copyright © 2001-2019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5  沪ICP备20210081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