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档
- 2024-09-24 20:13:23 GBT51457-2024 《医院洁净护理与隔离单元建筑技术标准》
- 2024-09-21 22:35:30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2025-05-31 21:48:58 GBT50145-2007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英文版
- 2024-09-23 22:33:15 GB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 2025-04-16 20:29:50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
- 2024-09-22 07:05:14 CECS110-2000 低温低浊水给水处理设计规程
- 2024-09-24 20:13:23 GBT51437-2021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 2024-10-16 14:58:14 大包庄旁站监理方案
- 2025-09-04 19:12:29 电源污染的治理
- 2024-09-23 22:33:15 GB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 2025-08-28 19:45:26 活塞式压缩机维修措施
- 2024-10-26 12:38:21 03G322-3钢筋混凝土过梁(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1、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1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公司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生产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4职责4.1生产部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4.2生产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5.2事故报告管理1、报告程序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海阳市应急管理局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海阳市应急管理局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万(3)事故的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方(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3事故救援5.3.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枪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5.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
-
-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