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锅炉汽包水位故障处理预案 - 公共专业 - 方钉文库 - 工程标准规范下载 - 工程师必备网站

文档

7833

关注

0

好评

0
DOCX 锅炉汽包水位故障处理预案封面图 - 公共专业文档

锅炉汽包水位故障处理预案

阅读 898 下载 0 大小 16.23K 总页数 0 2025-08-11 分享
价格:¥ 4.00
下载文档
/ 0
全屏查看
锅炉汽包水位故障处理预案
文档加载中
还有 0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汽包水位故障原因:方水位计质量问题。安装不合格。3、投退或冲洗方法不正确。方订锅炉超压试验未解列。5、汽包压力或温度骤变。6、冬季防冻措施不完善。外部其它损坏。二、汽包水位故障现象:双色水位计或电接点水位计故障,指示可能不正确,两侧有偏差,冒白汽有泄漏声。2、平衡容器故障,指示可能不正确,严重时给水自动失灵,可能MFT。三、汽包水位故障处理:1、任一只就地水位计或水位变送器或水位开关故障,应及时联系有关检修人员修复,在进行水位变送器或水位开关的隔绝操作前,应由热控人员做好防止保护、联锁误动的措施,增加集控室水位指示与就地水位指示的核对次数,并加强运行中的监视。2、任一只水位变送器故障时,应加强对给水自动的监视,当两只水位变送器工作不可靠或故障时,必须将给水控制切至手动控制并尽可能保持负荷稳定。任一只水位开关故障时,应立即联系热控处理,若需将水位保护解除后进行处理,必须指定专人监视和控制水位。万万文万万两只水位开关故障时,若变送器水位指示可靠,允许锅炉运行2小时,但应尽量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如果变送器水位指示也不可靠,申请停炉。5、若所有的汽包水位全部故障,则执行紧急停炉。6、双色水位计或电接点水位计泄漏应隔离水位计四、预防措施:1、汽包锅炉应至少配置两只彼此独立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水位计的配置应采用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的配置方式,以保证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的正确监视。2、汽包水位计的安装(1)取样管应穿过汽包内壁隔层,管口应尽量避开汽包内水汽工况不稳定区(如安全阀排汽口、汽包进水口、下降管口、汽水分离器水槽处等),若不能避开时应在汽包内取样管口加装稳流装置。(2)汽包水位计水侧取样管孔位置应低于锅炉汽包水位停炉保护动作值般应有足够的裕量。(3)水位计、水位平衡容器或变送器与汽包连接的取样管,一般应至少有1:100的斜度,汽侧取样管应向上向汽包方向倾斜,水侧取样管应向下向汽包方向倾斜。(4)新安装的机组必须核实汽包水位取样孔的位置、结构及水位计平衡容器安装尺寸,均符合要求。(5)差压式水位计严禁采用将汽水取样管引到一个连通器平衡容器)再在平衡容器中段引出差压水位计的汽水侧取样的方法。万文万文万对于过热器出口压力为13.5MPa及以上的锅炉,其汽包水位计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基准.汽包水位信号应采用三选中值的方式进行优选。(1)差压水位计(变送器)应采用压力补偿.汽包水位测量应充分考虑平衡窗口的温度变化造成的影响,必要时采用补偿措施。(2)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应采用正确的保温、伴热及防冻措施,以保证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正确性。1、汽包就地水位计的零位应以制造厂提供的数据为准,并进行核对、标定。随着锅炉压力的升高,就地水位计指示值愈低于汽包真实水位,表8一1给出不同压力就地水位计的正常水位示值和汽包实际零水位的差值△,仅供参考:就地水位计的正常水位示值和汽包实际零水位的差值△h汽包压力(M16.14—17.6517.66-18.3918.40-19.60Pa)万h(mm)102150按规程要求对汽包水位计进行零位校验。当各水位计偏差大于30mm时,应立即汇报,并查明原因预以消除.当不能保证两种类型水位计正常运行时,必须停炉处理。6、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及各项制度,对水位计及其测量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机组启动调试时应对汽包水位校正补偿方法进行校对、验证,并进行汽包水位计的热态调整及校核。新机验收时应有汽包水位计安装、调试及试运专项报告,列入验收入要项目之一,万万文万万万万
文档评分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0
发表评论
加载中
Copyright © 2001-2019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5  沪ICP备20210081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