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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08-56-2012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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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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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08-56-2012是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于2012年4月26日批准发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主编,旨在满足上海地区建筑幕墙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确保幕墙工程的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质量可靠。

1. 总则
目的与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施工、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涵盖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复合板材幕墙及组合幕墙,包括分层支承体系。
高度限制‌:明确规定了不同幕墙类型的适用高度,如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不大于280米,花岗岩石材幕墙不大于120米,其他面板材料幕墙不大于80米。
质量控制‌:强调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25年,支承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不小于50年。
合规性‌: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相关标准。
2. 术语定义
建筑幕墙‌:定义为由面板与支承结构组成的建筑外围护体系,能相对主体结构位移,不承担主体结构作用。
其他术语‌:包括斜幕墙(与水平方向夹角非90°)、采光顶棚(透光面板与支承结构)、金属屋面(金属面板与防水保温构造层)、直立锁边金属屋面(相邻立边与T型支托咬合的系统)。
3. 主要修订内容
技术扩充‌:相比旧版(DBJ08-56-96),新版将适用范围从玻璃幕墙扩展至多种面板材料,如金属、石材、人造板材和复合板材。
结构增补‌:新增单元式幕墙、全玻璃幕墙、点支承幕墙、双层幕墙、幕墙开启窗及采光顶等技术内容。
适用高度细化‌:根据工程实践,明确不同幕墙类别的最大适用高度,提升安全性。
4. 强制性条文

规范包含多条强制性条文,涉及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关键环节,确保工程安全,例如材料选用、结构稳定性测试和维护要求。

5. 实施与管理
发布单位‌: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废止旧版‌:原《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分册》(DBJ08-56-96)同时废止。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如设计细节、施工流程或检测方法),请提供更具体的需求,例如“规范中关于金属幕墙的设计要求”或“强制性条文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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