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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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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2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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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11月13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行业标准,旨在规范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与质量评价工作。该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主编,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的日常保洁作业管理与质量考核。

然而,根据最新政策动态,‌该标准已于2022年5月1日起被新修订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 126-2022)正式替代并废止‌。因此,在实际工程管理和质量验收中,应优先执行现行有效的新版标准。

一、CJJ/T 126-2008 核心内容回顾

尽管已废止,原2008版标准仍为后续修订提供了重要基础,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
明确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强调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扬尘污染为目的。

术语定义‌

道路清扫‌:指全面的清洁作业,含机械与人工清扫;
道路保洁‌:指保持道路清洁的巡回拣扫作业。

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根据道路所在区域的政治性、公共性和人流量等因素,将道路划分为不同保洁等级,具体由各城市自行确定。

作业一般要求‌

应制定作业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业需做到卫生、安全、文明、高效,减少对交通和环境的影响。

质量评价方法‌
采用“道路清洁度”百分制综合加权计算,结合感官检查与定量检测(如垃圾密度、尘土残留量等)进行评分。

“以克论净”指标的引入与争议‌
该标准首次提出“道路清扫后尘土残留量”的量化检测方法,要求使用精确至0.1g的天平测量路面尘土,部分地区据此推行“以克论净”考核。但由于受天气、车流影响大、成本高、与视觉洁净度关联弱等问题,该指标在新版标准中被取消。

二、为何被替代?新版标准主要变化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及实施通知,CJJ/T 126-2022相较于2008版有以下关键更新:

表格
对比维度        CJJ/T 126-2008(旧版)        CJJ/T 126-2022(新版)
标准名称‌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名称微调,体现作业与评价并重)
等级划分‌        未统一规定,由各地自定        明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作业要求‌        一般性要求为主        新增作业安全、环保措施、新能源车辆使用等条款
质量评价体系‌        感官+垃圾量+尘土量综合评分        改为三部分:感观质量、可见垃圾及污渍密度、路面尘土量检测
尘土量检测‌        保留并作为评价依据        ‌取消“以克论净”强制要求‌,转向更综合的考核体系
安全规定‌        无专门条款        明确要求配备警示灯、反光服(需符合GB 20653)、锥筒等安全设施

新版标准更加强调‌精细化管理、作业安全、机械化与新能源化发展‌,契合当前智慧环卫和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趋势。

三、当前实践建议(结合市政工程技术人员视角)

作为从事市政工程的技术人员,在实际项目中应特别注意:

标准时效性核查‌
所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中涉及CJJ/T 126的,必须明确引用‌CJJ/T 126-2022‌,避免使用已废止的2008版。

质量控制重点转移‌

不再依赖单一“克重”指标,而是综合“‌四无一见‌”标准:无垃圾、无污迹、无积尘、无积水,路面见本色;
强化对机扫频次、冲洗频率、保洁人员在岗率等过程性指标的监督。

设备配置优化方向‌

推广干湿两用吸尘车、雾炮车、小型清扫机具等多元化装备;
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提升作业环保水平。

高标准保洁区域建设‌
可参考上海等地经验,在重点区域推进“高标准保洁示范区”,实行更高频次、更全面(平面+立面+剖面)的保洁作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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